《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禁止吸烟。
2016年11月1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对该条例修正。修正版条例扩大了禁止吸烟区域,并于2017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条例生效后,上海成年人吸烟率从2010年的26.85%下降至2021年的19.40%。
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再次通过《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最新修订的《条例》将电子烟纳入上海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同时,上海推出了新版的禁烟标识。